励志故事:三次获刑的人,也可以担任县财政局长!
发布时间:2025-06-28 22:59 浏览量:1
近日,山西洪洞县财政局原局长付雪海,因贪污受贿、履历造假等罪名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
付雪海任公职后的犯罪事实:贪污受贿:2016-2021年,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共财物941万余元;2016-2023年,收受贿赂1224万余元,涉及工程承揽、房地产项目开发等领域。故意伤害:1995年持枪击伤村民田某致其右腿截肢(重伤二级);2008年强拆时持铁锹殴打阻拦者韩某致轻伤二级。串通投标:2012-2017年,通过指定公司串通投标,涉及工程标的额超1.28亿元。
该案中最令人震惊的是,付雪海在任公职前,是一名三次获刑的犯罪人员。任公职前的犯罪事实:1981年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6个月;1983年因流氓罪被判刑5年(后改判免予刑事处罚);1986年因盗窃罪被判刑4年。
付雪海通过篡改年龄、伪造学历、隐瞒犯罪前科等手段,成功“洗白”履历,实现从“社会闲散人员”到“人民公仆”的身份跨越。判决书显示,其出生日期被改小8岁,官方简历标注的“大专学历”真实性存疑,而三次犯罪记录被隐瞒。
付雪海年龄、学历等关键信息的篡改,竟未被任何环节发现。付雪海在担任公职前五年内三次获刑,却能通过政审。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从组织部门到纪委,多环节监管竟成“稻草人”。付雪海案中,其犯罪前科、年龄造假等问题,为何在多次晋升中未被察觉?
公众最关心的问题是:谁提拔的付雪海?有没有黑暗势力?有没有腐败行为?
难道,洪洞县里真的无好人?
付雪海案并非孤例。近年来,从“1岁工作”的荒诞履历,到“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普遍造假,干部档案造假已形成黑色产业链。其背后,是制度漏洞与监管缺失的“共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