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坏到什么程度?执法不能“和稀泥”,也不能做“稻草人”!

发布时间:2025-06-17 16:50  浏览量:2

这几天,一则关于“土豆被哄抢”的新闻,把人们的怒火彻底点燃了。

安徽宿州,曾先生辛苦一年、倾尽投入种下的500亩土豆,在收获季节,竟然像被蝗虫过境般,被村民一拥而上挖得七零八落。锄头、电动车、编织袋齐上阵,一天五百人,连续四天。你能想象那是什么场面吗?那不是抢土豆,那是抢命根子。

有人说,这只是村民贪点小便宜罢了。但如果你也种过地、拼过命,就会明白,这不是“顺手牵羊”,这是明抢。

曾先生说,他损失超过100万斤的土豆,还不包括前期投入的化肥、人工、土地租金……这一刀,割在了一个普通农户最脆弱的地方。

可最令人寒心的,还不是村民的哄抢,而是——执法的“态度”。

曾先生报警后,当地警方虽然立案了,但随即民警却以“人太多,法不责众”为由,劝他删视频,别把事情闹大。甚至还暗示:“你这样搞,会影响问题的解决。”

等等,谁做错事了?是曾先生?还是那些肆无忌惮挖土豆的村民?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听到这句话。

前几年,河南一辆货车侧翻,井盖洒了一地,几十人蜂拥而至哄抢;湖南常宁派出所,擅自删掉群众手机里拍下的执法瑕疵……面对这些事件,基层执法常常不是去依法处理违法者,而是劝群众“删帖、降温、息事宁人”。

他们最怕的,不是事情本身失控,而是舆论。

于是,就有了“哄抢井盖不算抢”“视频删了就好说话”“人太多没法追责”。

可问题是,如果法治只能处理“一个两个”,不能面对“一群人”,那我们还叫法治社会吗?

我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一到人多,就成了“没办法”。

请问,这样的“规矩”,是给谁定的?是给守法的人,还是纵容不守法的人?

在一些村民眼中,承包土地的“外来人”不是自己人。哪怕他是合法流转、辛苦耕作,也抵不过一种潜意识:你动了我祖辈的地,就等于抢了我的饭碗。

这就好比一场没有硝烟的“身份之争”。

他们不相信“合同”,不信“法条”,只相信“人多力量大”。于是,“我拿一点不算什么”、“大家都拿就没人能罚”的逻辑开始扩散。哄抢,也就顺理成章地披上了“讨公道”的外衣。

这背后的问题,其实远不只是几个土豆,而是——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与村民心态之间的断层。

承包户不是强盗,他们只是想靠劳力吃饭的人。但他们在一些人眼里,却被当成“敌人”。

如果这场误解没有人来疏通、化解、纠偏,类似的事件只会越来越多。

我们当然理解基层执法的难处,人手有限、情况复杂。但“难”不能成为“躲”的借口。

法律的职责,不是看人多还是人少,不是看引发不引发网络舆情,而是看——有没有违法。

如果每次遇到群体性事件,就选择“息事宁人”,不追责、不处理,那守法者还有什么信心?违法者又有什么成本?

一个不敢亮剑的执法系统,就像稻草人一样——看着立在那儿,却没人怕。

真正让人心寒的,不是被偷,而是知道被偷后没人管;不是法律没用,而是法律在关键时刻“没了”。

其实,法律早就为“哄抢”这种行为定了罪。

根据《刑法》第267条,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构成抢劫或盗窃,依法追究刑责。参与者无论多少,只要组织者、带头人明确,都能追责。

河南井盖案最后判了17人,不就是范例吗?

别再说“群众太多处理不了”,法律不是摆设,更不是讲人情的工具。

你越是怕人多,违法的人就越有恃无恐。

你越是怕闹,群众就越认为“闹得越大越有用”。

所以,该立案立案,该追责追责,该公开就公开。

只有当违法成本足够高,才能让违法行为减少;只有当法律真正成为红线,社会才不会轻易被撕裂。

我们相信,大多数人不是坏人,但这不意味着坏事可以被忽略。

“法不责众”,不是天经地义的护身符,而是一种懒政与惰政的借口。

一旦这种观念在社会蔓延,今天是哄抢土豆,明天可能就是冲击工地、围堵学校、抢救灾物资……

别等悲剧一再重演,才明白——一颗土豆,可能只是表象;而法治底线的松动,才是真正的塌方。

让法律成为所有人共同的信仰,而不是让“人多”成为违法的护盾。

只有这样,才不会再有下一个“土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