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的故园
发布时间:2025-07-18 18:58 浏览量:1
三亚城市风光
中篇2
我总是能从我外公的人生际遇中看到一丝宿命的色彩。
现在回过头去看,重新去把李家人的命运梳理一遍:如果不是当年吴家的人误杀了李家的人;如果不是李家的人拿到了那笔命款;如果不是李家的人用那笔款命让我外公有了受教育机会;如果不是我外公在求学时,半路出家学会了那么一点点医道;如果不是日本人沧皇败退逃走时,让他等于白捡了便宜,得到了那批西药,让他发了财;如果……总之,一切的一切,这其中只要少了一个环节,那么,我的外公就可以在解放后少受几近三十年的罪。这个家族的情况,大概也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了。当然,我这样推断也许会有一点牵强。但古人所谓的“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说的不也是这个道理吗!
我的外婆刘氏是李志君的原配。他们的结合应该是属于那种包办婚姻。照我看来,我外婆和我外公确实是不太般配。新派的外公年轻时风流倜傥,喜欢交际,跟老派裹小脚的外婆,生活上也合不来。外婆没什么文化,脾气又暴躁,裹小脚,人也长得不漂亮(我可不是要说外婆的坏话,但愿在天国里的外婆不要因此责骂我),我推测,以上这些,大概就是我外公不喜欢我外婆的主要原因。外公外婆是在1928年成婚的。也就是外公出去琼海求学的那一年。
因为他们的婚姻是长辈包办的婚姻,外公一直不满意这桩婚事。以至在上学期间就曾经想过要结束这桩婚事。日本人来了之后,外公曾经关押拷打,之后流落到岛西南的黄流九所一带行医,期间,又娶了一个岛西莺歌海镇上的女人作小妾。我们管她叫莺歌海外婆,或者叫她二外婆。二外婆给我的印象是寡言少语,和颜悦色,说话细声细气。外公要的大概就是她这副淑女模样。所以娶了她。我的这个二外婆很能生养,嫁给外公后,居然一口气生下了二男三女。也就是说,我的舅舅姨妈都是她生的。
据母亲说,我的外婆一生共生过一男一女。女的即是我的母亲。男婴生下来还没满月,便夭折了。也许正是这个原因,让外公在琼海上学期间学了一些医术。我外婆刘氏是那种乡间旧式小户人家的女儿。母亲还在五岁时,就被外婆强制缠上了小脚。如果不是后来我那新派的外公回到家里,及时发现并制止了这件事—让母亲拆掉了裹脚布,那么,我母亲的后来的命运就不知道会是什么样了。总之,可以推断的是,如果是一个裹了小脚的女人,在1950年代初就不可能出来参加革命工作。其命运大约就是嫁给一个普通的乡下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耕种田地,了却自己的一生。外公在娶了二外婆之后,就分出两亩田地,让外婆自行耕种,自食其力。在经济上,外婆和外公及另娶的二房是分开的。
常常听母亲叙说她那些童年、少年时的经历,以及在田间里劳作、历尽甘苦的往事。按说,母亲作为这个地主家庭的大小姐,地位应该是优越的。实际情况居然是因为父母之间的不和,受了许多的苦。外公早年间就分出两亩地,让外婆自己耕种。这两亩地的收获非常有限。母亲说,她每年如果想要添置一件新衣服,都必须靠自己到田地里、去捡拾别人收割时遗落下来的谷穗。她会把这些陆续捡拾来的谷穗积攒起来,然后拿去卖了钱,等到积攒够了钱,再去扯布。放假时,也要到田间地头去给人家帮工,干个十天八天,才能换个一升半斗的米。母亲说,她能上小学,也主要是靠外婆缩衣节食,省下来的钱去给她交的学费。实际上,外公、外婆他们这时已经是有名无实的夫妻了。
本文中那幢小楼的二层!
问题是到了1952年的土改划定阶级成份时,外公就因为那一幢建筑和一些只够划中农的田亩,就被划成了地主。那幢楼在当时的乡下,实在是太显眼了。也是被划成地主的要件!接下来,院子的主楼又被工作队没收了,成了大队部办公的存放物资的地方。有时是存放生产队的水稻种子,有时是化肥农药。有时上面来人了就临时居住一下。我那可怜的外婆,因为与李志君的这一层婚姻关系,且老派的外婆抱着从一而终的旧观念,死活不愿意去乡里办理离婚手续,因而也被土改工作队顺理成章赠送了地主成份。你想想,一个没文化的乡下老女人,当年怎么可能知道这成份问题的严重性呢!甚至连我母亲这样当年曾经是土改工作队员的人,最初也不知道这件事情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当时的土改政策上也没有说明,被划为地主成分后,会被社会如何对待。
总之,这地主婆这口黑锅一背就是二十多年。成份问题也给她外婆带来二十多年的艰辛坎坷。等到母亲和外婆知道了这家庭成份对人生的影响太大时,一切都已经为时太晚。按照阶级成份,外婆属于地主,实际上,她又没有享受过一丁点地主阶级的好处。自己在田土里刨食,含辛茹苦养育了我的母亲,靠自食其力过了上半辈子,解放后还不能坦坦荡荡住进女儿的家!想想也实在是太冤枉了!正是因为她是地主成份,解放以后的二十多年里,外婆只能独自生活。
我那出身贫苦出身,努力为新政权服务的父亲,在处理与母亲家族关系的这件事情上,就显得冷酷无情,甚至有点极端!每每想来,常常会让人心寒。而父亲呢,他有时也会抱怨,说是母亲家的地主成份,让他失去了在仕途发展的最好机会。如果不是因为受外婆地主成份的影响,他应该是被调到县的组织部系统工作。在他的观念里,是不能容忍一个革命干部的家庭成为一个庇护地主分子栖身的场所。
实际上,我母亲为了带大我们兄弟几个人,先后请过几任保姆。按说,我外婆孤零零的一个人在乡下生活,若是随了我父母,可以帮着他们带孩子、做饭什么的,而且也不用再花钱去请保姆。外婆也不用再下地去干那些又苦又累的农活。这应该是最优的处置。但是,这种最优选择,在父亲的革命原则和阶级路线面前,无非是小资产阶级的温情,根本就不堪一击。更令我们这些当儿子困惑的是,既然如此仇恨地主阶级,可当初为什么又要和地主出身的母亲结合呢?当然,他们这个级怪的干部,也不知道时代的舵手会把国家领向没完没了的路线斗争、阶级斗争。他们没有穿透历史的眼光。总之,应该是没有想到一个家庭成份问题,会有那么严重的后遗症吧!
1960年代初末到1970年代初,每到放寒暑假时,我会从自治州首府通什回到崖城。有时下了车走到村口,远远就看到外婆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戴着一顶尖顶竹笠,瘦小的躯体,裹在那件宽大的、永远的黑布斜襟衫中,滑稽得就像个稻草人似的。她就站在生产队的稻田的田埂上,每隔上几分钟,就“呼嘘、呼嘘”地呼喊,轰赶着一群群飞来偷食成熟的庄稼的麻雀。有时,也会看到她弯着是虾米一样的腰,在生产队的田地里辛苦地劳作,或是插秧或中耕除草或拔花生。
我那可怜的外婆,她的一几乎生都在自食其力!每次回到乡下碰上这样的情景,我幼小的心灵里,就有一种很悲凉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