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容错的前提是“真容”

发布时间:2025-05-19 18:52  浏览量:5

《党的生活》2025年第5期“话题圆桌”栏目刊发鹤岗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周甜甜评论文章《容错的前提是“真容”》。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目的是解决一些干部担心“洗的碗越多,打碎的就越多”、在改革探索过程中“不敢闯、不敢试”等“心病”。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一些地方仍存在文件上支持、实践中观望的现象。有的领导嘴上说“大胆干”,真出了问题却唯恐避之不及;有的单位把容错制度“挂在墙上”,遇到具体案例却搬出“按规定办”的“挡箭牌”。

为干事者撑腰,不能止于原则性表态,关键要看碰到真问题时敢不敢拍板、能不能扛事。必须动真格、见真章,决不能让“老黄牛”“拓荒牛”变成“替罪羊”,确保容错是“真容”。例如,某市开发区的一名干部负责引进新项目,因企业突然撤资导致财政损失,被相关部门问责。上级调研后发现,该干部工作中程序合规且无利益输送,最终对其予以免责。干部要的不是“原则上可以”,而是“事实上确实能”,这种“较真”式的澄清比开一百次动员会都管用。如果容错清单总是“原则上”“一般情况下”,具体案例永远是“再研究研究”,那么再好的容错机制也会沦为“稻草人”。

为政之要,贵在落实。容错机制最重要的目的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驱动力”,而非给明知故犯的行为“纪律松绑”。不能简单地将容错机制当作“收纳箱”,什么错误都往里“放”。要在不碰纪律红线、不越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严防有人模糊概念、“偷换”概念,拿容错机制当“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