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集中整治违规吃喝,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5-07-31 04:30 浏览量:1
集中整治违规吃喝,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近期多地连续发生违规聚餐饮酒致人死亡事件,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为恶劣,教训极为深刻,是典型的目无法纪、顶风违纪行为。
第一,认清搞准什么是违规吃喝
(一)准确把握违规吃喝的定义。违规吃喝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其中包括违规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规吃喝案件主要有四类,一是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二是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三是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四是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二)准确把握违规吃喝认定的“三个关键”。一是和谁吃。根据《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无论吃饭花费的是否为公款,只要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党员干部一概不能接受。二是在哪儿吃。只要是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不管和谁吃,不管谁付钱,不管是否影响执行公务,一律违规。三是谁付钱。一种类型是假公务真吃喝,假借公务活动之名,实际并不存在真实的公务活动,用公款来支付吃喝费用。另一种是真公务超界限,虽然确实是公务活动,接待“师出有名”,但是却超标准、超范围,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第二,深刻认识违规吃喝的现实危害
违规吃喝问题就是腐败问题的“催化剂”,往往是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导火索”,背后隐藏着“拉关系搞团伙”“走后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不少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正是在请吃、吃请等小事小节上守不住,一步步滑向腐败深渊。
(一)违规吃喝是对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的侵蚀。干部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言人,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如果干部违规吃喝,就会让群众觉得干部脱离群众、贪图享乐,从而降低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从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违规吃喝,到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有关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再到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千岭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吃喝,有党员、有领导干部,甚至有班子集体,反映的就是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被严重侵蚀,党的形象被严重损害。
(二)违规吃喝是腐败滋生的温床。现实中无人不知“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但明知饭局凶险仍以身入局者大有人在,当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的吃请时,就可能在工作中给予对方特殊照顾,从而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比如,我们组工干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接受服务管理对象的吃请,可能会在工作中给予对方特殊照顾,导致违规选人用人,既是对纪律的践踏,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挑战,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和组织纪律。
(三)违规吃喝容易形成“小圈子”。违规吃喝被称为“舌尖上的腐败”,看似是吃喝小事,实则是损害党的形象、污染社会风气的大事。从众多腐败案例来看,不少党员干部正是从接受一顿宴请、一份礼品开始,逐渐放松自我要求,从“仅此一例”到“下不为例”,最终“习以为常”,一步步滑向腐败的深渊。“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违规吃喝不仅会导致思想滑坡、作风涣散,更可能演变为拉帮结派、形成利益小团体。
第三,以案为鉴坚决杜绝违规吃喝
近期,中央纪委办公厅陆续公开通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违规吃喝,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有关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均发生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为恶劣,相关领导干部收到严厉惩处,完全是咎由自取。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守住政治保障线。领导干部不遵守政治纪律,就会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就会法纪意识淡漠,就会心中无畏、表里不一。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敬畏,不该拿的不拿、不该收的不收,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更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守住组织原则线。领导干部不遵守组织纪律,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就会我行我素,把纪法教育当成“耳旁风”,将纪律规矩视为可有可无的“稻草人”。三是严守廉洁纪律,守住廉洁防腐线。领导干部不遵守廉洁纪律,就会违反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吃心不改、酒瘾难除,进而引发违规吃喝不正之风。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守纪”上做到令行禁止,了解“红线”在哪里,“底线”在哪里,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